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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宪法考试试题及答案149句

时间:2022-12-28 13:42:13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3、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4、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5、(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6、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

7、(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9、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10、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1、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12、(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1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14、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15、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6、(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17、考试报名条件:

18、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19、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20、(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2、答案是:报考流程:

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2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5、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6、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7、试卷二(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28、年法考客观题报名时间大约在6月中旬7月初,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9月上旬;2022年法考主观题报名时间预计在9月下旬或者10月初,考试预计安排在10月下旬。

29、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0、(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1、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3、第五章 附则

34、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35、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36、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7、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38、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9、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0、(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1、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4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4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4、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5、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46、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题为《诚信报考从我做起》的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7、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8、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49、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50、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51、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52、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53、(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5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6、(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7、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8、(一)具有中国国籍;

59、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60、报考铁路公安的条件如下:

61、(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2、今年法考报名时间分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轮报名。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是7月26日至8月3日,考试时间是9月17日,18日。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部分省市区延期进行。主观题考试报名是9月27日0时至10月3日,原定考试时间是10月I6日。由于疫情防控,司法部已发公告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63、(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4、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5、(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66、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67、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68、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69、(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70、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71、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72、(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7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74、(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5、(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76、(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7、事业单位招聘条件通常有:

7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79、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80、(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1、身体健康,符合公开招聘制定的体检标准并服从岗位分配。

8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和公益岗位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84、第九,查询成绩。2022年1月,考生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85、(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86、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87、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88、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89、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90、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1、第二章 法定继承

9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与自己所报考的专业是否符合。

93、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94、(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9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6、(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97、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98、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99、(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100、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01、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省政府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

102、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04、(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05、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06、(一)公民的收入

107、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108、伪造的遗嘱无效。

109、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110、国家统一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111、(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12、(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13、(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114、(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15、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116、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17、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18、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19、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120、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21、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22、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2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24、(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125、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财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6、年国家统一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127、(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128、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1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130、(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131、自身品行良好、没有不良嗜好。

132、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133、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34、(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135、(三)拥护中国宪法;

136、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37、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138、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39、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140、符合某些职位对于户籍方面的要求。

14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14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科目:

14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44、试卷一(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45、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146、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14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48、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49、(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